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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 09- 13 09: 54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市开创性探索开展了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实施了宫颈癌HPV病毒感染筛查、出生缺陷疾病筛查等妇幼疾病检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经验。“十四五”新时期,市委、市政府把“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作为重要指南,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作出了“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决策部署,并将其作为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健康民生工程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内容

针对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以深化改革、试点示范为动力,依托基因检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开展出生缺陷、宫颈癌、慢性病综合防治和安宁疗护等专项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一)实施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预防

一级预防即为泸州市符合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对象提供一次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血红蛋白成分分析)。为血红蛋白成分分析阳性者提供一次免费基因确诊试验。 

二级预防即实施产前筛查,为泸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的孕15~20+6周的孕妇提供一次免费母体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实施免费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无创DNA产前检测),为泸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孕12+0~22+6周存在唐氏筛查临界风险、羊膜腔穿刺术禁忌等情况的孕妇提供一次免费无创DNA产前检测。

三级预防即为父亲或母亲为泸州市户籍的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

(二)实施全民预防保健服务

1.免费健康体检。对常住居民实施免费健康体检,0—6周岁和65周岁以上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服务,7—17周岁人群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18—64周岁人群分3个年龄组,每5年提供一次相应项目免费健康体检。

2.健康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一户一册、一村一本、一镇一室的基本要求,建立个人、家庭、村社区健康档案。

3.健康管理服务。

一般管理人群:全部人群。

重点管理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规定的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的脑卒中高危人群、正常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舒张压85-89mmHg)、空腹血糖受损(6.1≦FBG<7.0mmol/L)、血脂异常和高脂血症(TC≥5.2mmol)、尿酸高值(≥430μmol/L)人群。

精准管理人群:三级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空腹血糖≥ 16.7mmol/L糖尿病患者、高危妊娠孕妇、病情不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脱贫人口中的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人群。

(三)实施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

1.一级预防。普及宫颈癌防治和宫颈癌疫苗接种的健康知识,动员9—14周岁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关爱自身健康,增强自我保健和主动健康意识,从源头预防疾病的发生。

2.二级预防。为泸州市35—64周岁户籍、常住人口的妇女每3年免费提供一次宫颈癌(HPV病毒感染)筛查项目。

3.三级预防。劝导宫颈癌患者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防止病情恶化,预防疾病复发,改善患者心理状况,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四)实施安宁疗护服务

 “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切实有效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

三、政策保障

一是对地中海贫血筛查(血红蛋白成分分析)实施机构按40元/人予以补助,地中海贫血筛查(基因确诊试验)实施机构按190元/人予以补助;母体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实施机构按235元/人予以补助,无创DNA产前检测实施机构按1000元/人予以补助;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实施机构按120元/人予以补助。二是对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健康体检实施机构按95元/人予以补助,对实施健康管理服务的实施机构按每人每年20元予以补助。三是对宫颈癌(HPV病毒感染)筛查实施机构按70元/人予以补助。四是每年评选10个优秀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按2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解读机关

《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解读。


信息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