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联合执法普法巡江活动
202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五周年。2月28日,在长江委统一部署下,泸州市水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泸州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等部门,在长江泸州段组织开展“百船千车联巡,共护万里长江”联合执法普法巡江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多部门联动 启动仪式吹响集结号
上午9时,活动启动仪式在长航公安泸州分局趸船举行,各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共计30余人整装待发。沿江各区(县)也结合实际同步开展行动。江面之上,悬挂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守护好一江碧水”“依法治江 绿色发展”等标语的执法船艇整齐排列,气势昂扬。
泸州市水务局局长蔡宗炜在动员讲话中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泸州地处长江上游,肩负着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特殊使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巡江,就是要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一江清水的生动实践,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他要求各参检单位紧密协作、信息共享,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暴露的管理短板及时研究改进,切实提升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水陆并进 重点点位现场联合执法
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令下,执法船艇鸣笛启航,陆地执法车辆同步出发,联合执法检查正式展开。检查组兵分两路,对纳溪区安达码头、江阳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
在纳溪区安达码头,交通运输、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人员各司其职:交通运输局与长航公安分局重点检查码头经营资质、港口岸线使用、船舶进出港报告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情况;生态环境局仔细查看码头作业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粉尘控制、危废贮存转移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水务局重点核查码头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岸线、影响行洪安全等问题。
在江阳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水务局联合长航公安分局、泸州海事局核对停靠船舶名录,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采砂船、非法改装的隐形采砂船,是否按规定集中停靠,采砂机具是否按规定封存;交通运输局检查船舶检验证书、航行资质、船员适任情况;生态环境局检查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情况及交付记录,严防非法排放。执法人员还对过往运砂船是否执有长江河道采砂电子四联单进行检查,追踪砂石合法来源。
执法普法融合 法律宣传深入人心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向企业负责人、船主、船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单,讲解相关法律条款,解答疑问。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启动调查程序。
在江阳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还向过往船只、沿岸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将法治课堂搬到江边码头,让法律知识走进群众心里。
凝聚合力 共绘长江生态新画卷
此次联合执法普法巡江活动,是泸州市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巩固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重要举措。活动共出动执法船艇1艘、执法车辆6台,集中检查重点点位2处,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性问题3个,取得良好成效。
泸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泸州将继续以长江保护法为遵循,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共同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长江泸州段生态画卷,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泸州力量。
